汤容滨律师,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工作态度认真、思维敏捷严谨、法学功底扎实。在诉讼案件中,汤容滨律师善于运用证据,归纳案件事实,对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努力实现当事人诉讼利益的最大化。在非诉讼案件中,汤容... 详细>>
律师姓名:汤容滨律师
手机号码:13761477738
邮箱地址:13761477738@139.com
执业证号:13101201210419994
执业律所: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6楼
导读:随着反家暴法的实施,家暴早已不再是家务事,不少人会觉得为了孩子忍忍就过了,殊不知对于家暴是不能忍的,那么在实务中要如何认定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如何?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家庭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有:
1、身体暴力,如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等;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语言暴力,如威胁、恐吓、谩骂、挖苦、侮辱等;在这次通过的《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了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都属于家庭暴力。关于精神暴力达到何种程度才受法律的保护,还有很大的探讨空间,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来丰富其内涵。就目前而言,小编认为在家庭生活中,谩骂、沉默、恐吓等能够使受害人感受到精神折磨和不自由,并造成受害人产生屈辱、惶恐不安等心理感受都可以酌情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
3、性暴力,指丈夫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在妻子病重、经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情况下,违背妻子意愿,经常强迫其从事性行为或用残暴的方式伤害妻子的生殖器官,使其身心受到极大损害的行为。
(二)家庭暴力收集的一些证据:
1、对案发现场及身体受伤部位进行拍照、录像。
2、及时医院就诊,保留就诊记录;必要时,可进行伤情鉴定。
3、如果施暴人出具了不再施暴的承诺书,注意留存。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7 www.tangrongb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600858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