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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容滨律师 汤容滨律师,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工作态度认真、思维敏捷严谨、法学功底扎实。在诉讼案件中,汤容滨律师善于运用证据,归纳案件事实,对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努力实现当事人诉讼利益的最大化。在非诉讼案件中,汤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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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汤容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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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伤鉴定有效时间规定

  工伤受伤的人往往也是一个家里的顶梁柱,受伤了就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以维持生活。鉴定时间过后当事人恐怕也就陷入难以证明的状况中,发生工伤职工要把握好工伤鉴定时间和期限,从而争取最大的工伤待遇赔偿。那么,工伤鉴定有效时间规定有哪些?接下来由本网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鉴定有效时间规定有哪些

  一般要求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上一般认为在治疗三个月后,属于稳定需要的最低时间,所以伤残鉴定至少要在工伤治疗三个月之后做,如果有的伤残治疗没有结束,或达不到稳定,还需要继续顺延做伤残鉴定的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鉴定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 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伤鉴定标准是全国统一的,而伤者的伤情要鉴定伤残等级,具体看伤者的伤情严重程度,是否影响手指功能以及伤的手指是什么指,因为在伤残鉴定中,拇指、食指、其他指在受伤后的伤残等级是不同的,所以在此无法估计伤残等级。

  而工伤保险待遇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国家统一规定补偿标准外,其他的补偿项目都可以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行调整,具体赔偿标准建议伤者领取到鉴定结果后,咨询12333社保服务热线,得到的结果才是最准确的。

  三、申请工伤认定要提交哪些材料

  1、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2、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

  (1)委托律师代理的,律师需要向劳动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律师证备验;

  (2)委托其他人代理的,需要向劳动局提交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3、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是认定工伤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者的个人自然信息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4)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5)由于机动车引事故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7)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应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4、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职工受伤害或者被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包括工资条、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或工卡、单位出入证、单位同事的证明等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受伤害职工就医医院出具的病历。

  另外,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有些伤亡者有两个以上的姓名,病历、诊断证明、劳动合同上的姓名与居民身份证上姓名不一致的,应提交相关公安部门证明系同一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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